滕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公告公示

  2021年以来,滕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在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滕州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做好国家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的意见24条、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4条、滕州市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政策措施32条和逐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25条等政策落地落实。优化监管程序,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编制科室承办责任事项清单,积极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对基层有较大需求且确有承接能力的16项高频民生事项委托下放镇街行使,全域“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初见成效。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制定“一件事”工作规范,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14个“一件事”和个人全生命周期27个“一件事”应用场景。106项企业、115项个人高频事项,落实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推出166个“一链办理”事项主题式目录清单。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扩展容缺受理事项范围,调整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5项,涉企事项实现100%容缺。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滕州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涵盖13个部门248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关联,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扩展“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推进191项“全省通办”事项和58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与环微山湖区域等3省20市120县区合作,建立起“异地受理、属地审批、就近取证”模式。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综合执法部门与自然资源、住建、文化旅游、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以及司法部门的横向联合,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助、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等制度,实现监管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两法衔接”办公室,检察、公安、自然资源、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对3个重点案件集中研讨并形成一致意见,有效提升执法效率。严格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体系。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推行“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坚持“逢文必审”,严格制发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向社会发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四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滕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待出台规范性文件实施制定前评估,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会,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全年共审核各类、政策措施、合同协议、公告通告等600余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及决策流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养老服务、城乡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等涉及民生的决策事项纳入《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办法》,规范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和报酬支付。充分的发挥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在陪同接访、复议应诉、重大决策、文件审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非消极作用,全年参与信访接访、复议应诉等决策建议300余件次,对《滕州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动态管理办法》《滕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文件提供专业法律建议30余条。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实现执法制度建设完备,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着力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对全市26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执行情况做全面梳理,逐步优化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在本部门网络站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诉权、申辩权。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管。组织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修改解读》专题培训班,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岿对《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进行讲解。组织386名四年年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5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审,并注销150余名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人员。

  规范网络运行,出台“免罚轻罚”清单。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作情况进行通报,将系统录入过程中察觉缺陷予以反馈,督促及时整改。印发《滕州市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涵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70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事项,为各执法部门“免罚轻罚”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基本遵循,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提供了容错机制和政策保障。自“免罚轻罚”清单实施以来,适用清单减免各类处罚1300余万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对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审议、视察调研意见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重视接受民主监督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对重点提案办理采取分工督办、专委会协助督办、新闻媒体跟踪督办等形式,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认真组织人大立法调研,对“七五”普法决议执行、“八五”普法规划等接受审议,落实人大执法检查活动意见建议,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的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及其重要的作用,不断的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持续办好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21个镇街参加的《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群众交流互动、接受监督。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公众观摩部门办公运作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举措、特色亮点、联系方式等内容,向公众介绍本部门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民生问题紧密关联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滕州市人民法院邀请滕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班体验执行工作,增强良性互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滕州市公安局开展“媒体记者进警营看教育整顿”活动,邀请大众日报、大众网、鲁网等省市多家新闻媒体记者走进警营。

  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按时出庭应诉,全年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82件,对118件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充分的发挥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现、反馈、纠错和监督功能。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对行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监督。

  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将案卷评查情况在进行通报并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1件,综合纠错率36%。

  依法做好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主动公开活动。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页面发布信息8721条。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市办结依申请公开226件。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在政府官网设立政府开放日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按季度发布活动预告,设置群众报名、需求调查、意见征集等模块,充分提升群众参与度,累计举办系列活动27次。举行政府开放周活动,在山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播出。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策创新性解读,运用图解、视频、音频、主要负责人参与及简明问答等多种方式,保障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理解”,全年解读政府全员会议1次,常务会议14次,专题会议16次,政策文件24篇,除名单、名录外,解读率100%。

  坚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源头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滕州样板。坚持发挥人民调解主力军作用。强化组织建设,规范镇街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阵地和制度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21个镇街统一聘用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抓实排查化解,强化资源整合。创新法律援助机制,探索“1+4+5+N”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累计入企开展“法治体检”515次,代理案件435件,审查修订合同3777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先进单位。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坚决防止违法行政或不当行政行为引发重大矛盾纠纷。注重强化诉源治理,增加驻法院特邀调解员8名,新建速裁调解室和速裁审判庭各4个,积极通过审前和解等方式解决行政诉讼问题。印发《滕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时配套出台了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明确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年3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结案,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坚持做实做优诉非衔接机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组建滕州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坚持党政领导、司法主办、资源融合、协调联运、反应迅速的工作思路,规范诉调对接,滕州市人民法院高标准设立诉非对接中心,由24名人民调解员、48名资深律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纠纷化解服务。11处人民法庭全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 选任22名特邀调解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滕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创新实践“人民调解+统一战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运用统战工作的包容性、艺术性和统战资源的广泛性解决群众诉求、增进群众共识、加深群众感情,促进人民调解与统战工作的双提升,获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批示,被中央政法委主办的《长安》杂志和《山东政法简报》采用刊发。工作开展以来,68名统战代表人士被聘为特约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362起,调解成功率达98%。

  制定并落实《滕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强化针对性、操作性、实战性,制订《滕州市处置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滕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滕州市防范和处置恐怖性事件应急预案》《滕州市民用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滕州市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等5类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整突发事件检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机制。先后举行智慧防汛演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等各类应急演练20余次。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聚焦平安建设,突出“空地一体”和“人技结合”,创新推出闪烁警务、嵌入警务、清源警务、守望警务等警务机制,密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全市17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的重点部门和22个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专门增设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科室,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诊断大执法百日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

  召开法治宣传暨2021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会议,坚持把习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宣传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组织“必修课”。依托“两述两考”平台,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干部任前考法,组织全市5660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普法考试。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逐步的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出台“八五”普法规划,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并且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一月一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滕州市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建议》,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滕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建议》和《滕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任务清单》要求,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宣传活动。滕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品《关注消防 警钟长鸣》获得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一等奖。

  充分发挥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会议活动15次,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着力增强政府班子成员用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市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纳入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推进举措,主持积极推行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全员述法,科级以上干部任前全员考法,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完善考核内容。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在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新设立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

  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定位认识不准,应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发展不够均衡。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还未充分有效发挥。法治建设考核力度不强、硬度不够,考核中的分值相对其它指标来说占比较小,由此导致各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指挥棒作用不够明显。法治督察作用还未充分有效发挥,在真督实察上还存在差距。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通过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和案卷评查等工作发现,执法过程中有的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信息公开答复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法律文书说理性不强,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有的存在超期送达等。一些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监督不够严格,违法执法引发的复议诉讼被纠错现象时有发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会议活动15次。邀请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滕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出台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立5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干部任前考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制度。严格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全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专业优势和及其重要的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建议、信访接访等300余件次。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对100项创建指标予以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创建合力。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认真谋划惠民文件出台,执法协调小组邀请北京大学教授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普法守法协调小组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拔重用政法单位干部 26 名,对 33 名干部予以职级晋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36人,建章立制72项。

  聚力创新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人民调解+统一战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运用统战工作的包容性、艺术性和统战资源的广泛性解决群众诉求、增进群众共识、加深群众感情,促进统战工作与人民调解的双提升,获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批示。聚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人民调解主力军作用,全市21个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实施社会治理赋能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优秀网格事项评选”“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e呼善应”指挥平台共受理各类事项22万多件,办结率达99%。完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组建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纠纷化解服务。出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并且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一月一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法规宣传活动260余场,“法治进校园”报告会300余场,“民法广场”“法治文化广场”在乡村全覆盖。

  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谋划制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个纲要”,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充分运用述职述法、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年终考核等措施,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充分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法治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方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拓展清单覆盖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帮办代办等服务模式,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按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聚焦诉求的多样化,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和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等机制,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打涉枪涉爆、制贩毒、电信网络诈骗、传统“盗抢骗”等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