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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公告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造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下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办理规则》(教高〔2012〕9号),我部安排而且展开了2021年度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作业。经申报、公示、审阅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请求存案的专业予以存案;并依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育辅导委员会评议成果,确认了赞同设置的国家操控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现将存案和批阅成果予以发布(见附件1),并对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更新(见附件2)。请你们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造和办理,逐渐的提高人才教育训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