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 假 通 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来源:公告公示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二年级于2024年1月19日发放告诉书,1月20日至2月24日为假期(共36天):2024年春季学期于2月25日报名、2月26日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于2024年2月1日发放告诉书,2月2日至2月17日为假期(共15天);2024年春季学期于2月18日报名、2月19日正式上课。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12日印发了关于2023年州内部分节假期组织的告诉,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法令》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则,经州人民政府研讨赞同,2023年州内部分节假期的详细时刻组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