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资料下载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面向国内外揭露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揭露的法定载体。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首要全面、体系、精确地刊载发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刊载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文本,应经未经省政府公报和省政府网站一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当地政府规章签署发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当地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规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树立完好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自动揭露的政府信息经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许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播送、电视等途径予以揭露。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则》第五十条:拟定规范性文件实施一致挂号、一致编制挂号号、一致发布准则。未经一致挂号、一致编制挂号号、一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据。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组织应当将规范性文件自挂号、编制挂号号之日起5日内交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经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一致发布。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底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归纳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并在市、县(市、区)归纳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