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4 来源:资料下载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华北地区水安全保障的坚定实践者和水生态修复的重要推进者,立足职能,在行动方案的实施中,从水文监测、数据校核、协调调水补水、监督检查、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后,海委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主要在引调水、河湖补水、地下水三方面开展了驻测、协测、巡测等工作,做到监测及时、到位,数据完整、准确,为方案实施和效果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更好服务实施效果评价,海委主动开展专题研究,首次对京津冀地区各类水文站网布设的合理性做多元化的分析。通过对3335个雨量站、286个河道水文站、724个水库水文站、228个堰闸水文站的数据来进行收集,从覆盖密度、分布情况、数据报送及时和准确度等方面开展分析,并进一步开展了各类数据的整编,判定降水和地表径流监测站基本满足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监测和评估要求。通过对194个河湖水文站、76个地表水质监测站、987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的数据来进行采集和分析,判定水文测站布设基本能满足对实施补水的河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和水质要素来控制的要求,其密度和数据可以支撑效果评估工作的开展。通过对自然资源部1115个和水利部1603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布设情况、监测内容、数据特点等做多元化的分析,提出部分地区监测密度不足的评估结论,判定国家级监测站和省级自动监测站联合运用条件下可满足地下水效果评估要求。
在水利部统一安排下,海委积极协调并参与河湖生态补水工作,做好水源与用户对接,全过程跟踪补水进度,协助开展收水管理和水量监测。
作为河湖代言人,海委率先完成白洋淀和七里海两个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方案,主动开展潘家口、大黑汀等直管水库向河道下泄生态水,积极协调引滦工程为北大港、团泊洼等湖泊湿地补水,协调利用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试通水工程为河北省东部地区和天津市南部地区实施河湖补水,协调万家寨引黄工程为永定河实施生态补水,协调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首次为白洋淀补水。
通过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引黄工程,引滦工程,当地地表水和再生水等六大水源联合调配,为京津冀地区河湖实施补水,超额完成2019年补水任务,为干涸的华北大地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行动方案实施后,除水利部安排的超采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外,海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将行动方案落实纳入各项日常工作,结合取水许可审查和水资源调度、河长制湖长制专项检查、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等工作,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做督导检查,有力推进了各项措施取得效果。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等技术承担单位,多次开展了超采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调查和成果评估。
针对评估中遇到的监测数据差异大和2019年年型偏枯这两个阻碍评估开展的难题,海委组成专题工作组,开展技术攻坚,拿出了有效解决方案。
在评估中发现,国家级监测井和省级监测井勾绘出的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图差异较大,无法起到相互佐证和弥补的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海委组织有关技术承担单位对2 911眼地下水自动监测井逐一开展数据排查,对国家级监测井和省级监测井进行匹配性比对,最终完成了数据上的技术转换,使得两者评价结果趋于一致并可相互转换,达到佐证目的。
针对2019年降水偏枯、开采量增加导致各项措施效果无法直接体现问题,海委会同水规总院逐一分析过去20年来水文年型和地下水开采量,通过降水、径流、开采量等要素比对,认为2014年和2019年具有高度相似性,最终通过这两年地下水水位变幅比对,评价行动方案印发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
按照水利部要求,海委承担《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包括基础数据库、各地数据报送系统、任务进度跟踪、目标完成情况、成效评价、相关成果展示等模块,海委在加快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初步设计等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系统建设,并结合2019年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将监测井信息、相关基础数据、成效评估关键技术模块等同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系统主要模块功能已基本建立,待各地完善相应数据报送工作后,即可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并投入应用。
此外,海委还配合水利部办公厅和宣传教育中心,开展了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题片制作。结合永定河生态修复,进行了水生态修复系统总结,并通过中欧合作平台高层对话会,以永定河生态修复为案例,积极促成缺水地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等中欧国际合作旗舰项目,把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做法和成效带进国际视野。
通过上述工作,海委在积极地推进落实行动方案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下一步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治理和生态修复奠定了基础,也为类似地区开展相关治理工作提供了借鉴。
通过开展实地调研,部分区域地下水监测井密度不满足相关规范和开展效果评估的要求,16个县(区)国家级监测井(站)数量不足3个,少数县无监测站点。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和模型评估,国家级监测井和省级监测井数据不协调,水利部门和其他部门监测井数据也存在衔接性不好的问题。此外,省级地下水监测数据尚且还没实现信息共享,给效果评估带来了难度。
现阶段对节水、结构调整、水源置换、管控等多种超采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效果等关键内容,主要是采用数据上报审核与实地抽查验证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估,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基本依靠各省(直辖市)上报数据,省(直辖市)上报数据又普遍通过县市逐级审核上报,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和信息上的不透明。对超采治理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基本依靠技术单位人工比对,很难在极短的时间完成大量监测数据比对和措施真实的情况核实,也就无法及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做出全面、科学、精准的判断。
降雨和产流决定水文年型,又直接影响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在实施治理效果评估时,如不能剥离这一关键因素的影响,就无法客观真实反映各类措施的实际效果。
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一年多以来,补水河道内生态水量有效增加,河湖功能逐渐恢复,水生态空间显著增加,周边地下水水位呈现稳定并有所回升的趋势,沿岸群众的反响良好,实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近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有关省份分配额度尚未完全使用,可以说为实施河湖补水提供了很好的时机,另一方面成功实施补水也为我国别的地方地下水生态恢复探索了宝贵经验。事实上,河湖补水值得坚定不移持续实施和推广。
建议加快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动态跟踪与效果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数据上报与审核通道,尽快实现集动态跟踪、实时监控、科学评估、滚动展示、宣传报道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形成高效、通畅、全要素覆盖、多方位展示的信息技术平台。
行动方案印发近两年来,“一减一增”两个方向、“节”“控”“调”“管”四大手段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多举措综合施策、多部门协同发力是行动方案取得成功的制胜法宝。建议进一步从节约用水、结构调整、生态补水、政策法规等方面入手,以问题、策略、效果、社会意识等为脉络,全面加强各项超采治理措施的实施与效果宣传,同时也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与,实现社会监督。
高水平的科技支撑是落实行动方案的坚实基础,对行动方案落实而言,看得见的是各项措施实施,看不见的是含水层真实的情况,说得准的是各项实物工程量,说不准的是水文气象变化影响。因此,为实实在在反映治理效果,指导各类措施科学实施,建议逐步加强含水层实际亏空水量、平原区地下水适宜水位、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和水文节律对实施效果影响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为超采治理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