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相关视频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组织市区两级审计力量,对该市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做了审计。本人结合审计实际,就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是政府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建设与服务属于农村公共产品,应以政府投入为主,但历史欠账很多。从城乡二元体制和制度设计看,政府的重心更多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相比,缺口较大。二是社会投资不足。由于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资金大、收益回报所需周期长、农业比较效益低、自然风险大等原因,社会资金投入的动力不足。由于农村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大集体时代的组织动员体系瓦解,农户个人“无心”、“无力”建设农田水利,甚至投工投劳都无法实际完成。
目前,农田水利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平均每亩建设标准为1500元(含群众投工投劳),只能解决基本灌溉条件,不能很好地提档升级。同时,人工、材料价格逐年上涨,而水利水电概算定额多年不进行大的调整。
多个部门都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大量资金,由于投入渠道分散,投入对象、建设标准难以统一协调,运行环节繁多,资金难以形成合力,重复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的情形并存,难以提高资金效益。既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腐败风险,也造成资金效益不高。
目前,普遍采取的是硬化渠道的防渗漏技术,采取喷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的地方少,节水普及率低,节水措施不配套,节水灌溉推广缓慢、推广面积小,农业用水效率很低。同时,由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差、维护不及时,造成水资源的“跑冒滴漏”严重。
部分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够科学,不切合实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点多面广,内容宽泛,涉及千家万户、千渠万田,真实的情况繁杂,需求也各自不同,勘察设计往往很难面面俱到,设计不够精准,从而在建设时,与真实的情况脱节,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导致闲置浪费。
一是外地大型实施工程单位因资质等级高,容易中标,但是施工协调涉及千家万户,不是本土人士难以协调,导致施工难度很大;同时,因技术上的含金量低,极易违法转分包,真正用在项目上的资金不多,施工混乱、质量下降。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匮乏。目前,一般由水利主管部门或乡镇组织成立项目部,部分在职人员同时在几个项目部兼职,点多面广,精力有限,也不够专业,往往成为应付式工作状态,不利于项目建设。
一是因项目推进、验收结算、移交等体制不够健全完善,导致项目虽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但管护、维护等仍由施工方负责,管护和维护难以到位。同时造成项目资金闲置,未能充分的发挥效益。二是部分项目计划未与其他城市、园区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导致部分项目建设后,又为其他的规划而废弃、毁损,造成损失浪费。三是长效运行机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还需逐渐完备。水利设施量多面广,数量逐年增加,而管理体制改革未全面到位,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管护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难以适应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需要。
一是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的发挥各级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强化组织动员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构农村组织动员机制和合作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以奖代补”;采用“以工代赈”等补贴方式,鼓励农民修建、维护微型设施;组建农民用水协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协调水利设施管护;建立专人直管机制,按照“谁分包、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纳入乡镇街水利站监管范围,制定管护办法。
在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补助群众投资投劳等形式,发挥好政府扶持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此外,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可通过部分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商业模式,吸引社会投资和民间资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农田水利建设。
一是制订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统一协调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基础要求,依托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设计,以重点项目为核心,归并性质和受益区域相近的项目,对资金进行相对有效统筹,集中建设,成片推进。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着力发展喷灌、滴管、渠道防渗防冻胀、土壤蓄水补灌等技术,实施有关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的现代化节水、高效的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创新保障机制。
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完善多种管理模式,保障管护经费投入。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排涝抗旱应急解决能力。另外,加强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注重科学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培训。
一是科学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与其他发展规划有效衔接,避免损失浪费。二是进一步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科学性,更符合当地实情。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变更的监督。
一是动态调整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以适应市场物价水平,激发参建单位的积极性。二是在符合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的情况下,探索适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管理细则。三是尝试推行代建制,经过规定程序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代理建筑设计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加强项目立项管理。按照“实施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快速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启动建设。(马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