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抗旱及灌溉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相关视频

  受2022年7月以来持续干旱影响,1月17日,灌区上游六大水库蓄水13.53亿立方米,内部塘库蓄水约4.5亿立方米,蓄水严重偏少。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春季之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至3月,按灌区设计保证率80%预测,六大水库可来水约3.01亿立方米,保障城乡生活供水1.62亿立方米,预计4月1日,六大水库总蓄水14.92亿立方米(其中淠河灌区四库7.98立方米,史河灌区梅山水库5.02立方米,杭埠河灌区龙河口水库1.92亿立方米),预留死库容及后期生活用水量以外,可用于农业灌溉水量极少,灌区水源保障形势非常严峻。

  为确保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保障灌区农业生产用水,现就做好2023年抗旱及灌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底线思维,确保城镇和乡村居民饮水安全。灌区各地要把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首位,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考虑春节期间人员集中返乡,群众用水量激增的情况,提前制定用水计划,落实应急保供水方案,确保城镇和乡村居民饮水安全。

  二、加强供需水监测预警,统筹安排各类用水。灌区各地要做好蓄水监测,动态掌握用水需求,加强供需水形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政府引导,向乡镇及种粮大户广泛宣传供水形势,合理的安排水稻种植培养面积,增加旱作物面积,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要加强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措施,持续做好干旱缺水应对准备,统筹保障灌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三、加强蓄水保水,提升外水补给能力。灌区各地要按照“抢外水、留内水”原则,加强中小型水库和塘坝蓄水管理,尽可能采取多引、多拦、多蓄等措施补充内部蓄水。加强对巢湖、瓦埠湖、城东湖、城西湖等灌区补给水源管理,内部蓄水严重不足的区域,要适时开机提外水补充蓄水。对正在施工的水库、塘坝,要尽可能的避免放空底水,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蓄水。加强外水补给设施运行维护,对在2022年抗旱中使用的临时提水泵站、抗旱井等设施,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予以保留并继续发挥抗旱作用。要加快谋划建设一批外水补给站,逐步扩大外水补给工程供水范围,减少对上游大型水库水源依赖。

  四、精细编制抗旱供水计划,严格供用水管理。灌区各地要结合供用水实际,按供水单元精细编制抗旱供水计划,细化各单元引水时间和引水流量。总局直管灌区要根据灌区供水计划和用水实际,精细制定农业放水涵口、生活取水口等用水计划。各地要严格执行供水统一调度,强化供用水过程管控,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五、强化供水保障措施。灌区各地要针对2022年抗旱供水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渠道淤积、水草阻水、涵闸跑水漏水等问题,对骨干渠道及末级渠系进行清淤清障,对老损涵闸做维修保养,大力整修当家塘及水库等。开展灌汛前工程检查,对灌区内工程设施、泄洪通道以及在建工程做全面检查,察觉缺陷及时处置,并在灌前整改到位。在建工程务必于3月底前满足灌溉供水要求,跨汛期施工项目,要编制度汛方案,确保不影响供水和度汛安全。总局工管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汛前要落实直管骨干工程地方防汛责任人。健全灌溉服务组织体系,规范供用水程序,完善矛盾协调机制,保障灌溉供水平稳有序。

  (一)请于3月1日前报送2023年种植和引水计划表、涉渠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外水补给站统计表。

  (二)请于4月20日前将2023年各县(区)水利(务)局水旱灾害防御联系方式、淠史杭总局直管骨干工程属地政府防汛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局直单位防汛抢险预案等报送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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