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配套硬件产品
2022年,全省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多于多年均匀值。
2022年,全省均匀降水量914.6毫米,降水总量1328.58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5.7%,比上年少2.0%,时空散布差异较大。
年内分配 2022年,汛前1-5月降水量为101.4毫米,占全年11.1%,比同期多年均匀值少11.4%;汛期6-9月降水量为698.8毫米,占全年76.4%,比同期多年均匀值多40.3%;7-8月首要降水期降水量为394.3毫米,占全年43.1%,比同期多年均匀值多15.9%;汛后10-12月降水量为114.4毫米,占全年12.5%,比同期多年均匀值多85.8%。
区域散布 按流域剖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均大于多年均匀值。比多年均匀值多20%以下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滦河山区,降水量分别为443.1毫米、590.8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3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太子河,降水量分别为674.5毫米、983.1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0%-40%的流域为浑河及大辽河干流、沿黄渤海东部诸河,降水量分别为971.9毫米、1051.8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流域为饱满以上,降水量为1103.5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50%以上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柳河口以下、东辽河,降水量分别为935.3毫米、859.7毫米、1030.7毫米。
按行政区剖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降水量均大于多年均匀值。比多年均匀值多20%以下的为朝阳市,降水量为553.6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30%的为本溪市、丹东市、营口市、葫芦岛市,降水量分别为1054.8毫米、1272.0毫米、882.2毫米、767.0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0%-40%的为鞍山市、辽阳市、抚顺市、盘锦市,降水量分别为996.9毫米、946.4毫米、1069.6毫米、841.7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为锦州市、铁岭市、沈阳市,降水量分别为810.9毫米、980.6毫米、878.9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50%-60%的为大连市,降水量为1060.6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60%以上的为阜新市,降水量为804.2毫米。
地表水资源量 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2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513.80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53.7毫米,比多年均匀值多74.2%。
按流域剖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中,有1个流域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均匀值少,有11个流域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均匀值多。比多年均匀值少10%以上的流域为滦河山区,地表水资源量为1.1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9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地表水资源量为47.6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50%-60%的流域为太子河,地表水资源量为52.6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70%-80%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浑河及大辽河干流,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23.31亿立方米和50.55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0%-200%的流域为饱满以上和柳河口以上,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2.70亿立方米和72.45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0%以上的流域为东辽河和柳河口以下,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5亿立方米和34.75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剖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均大于多年均匀值。比多年均匀值多10%-20%的为葫芦岛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9.38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30%的为朝阳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5.7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0%-40%的为本溪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6.1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为丹东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18.6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50%-60%的为辽阳市和鞍山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4.90亿立方米和38.8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60%-70%的为抚顺市和营口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53.21亿立方米和15.85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90%-100%的为大连市,地表水资源量为60.18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0%-200%的为铁岭市、沈阳市和锦州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45.40亿立方米、33.37亿立方米和21.33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0%-300%的为盘锦市,地表水资源量为7.9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0%以上的为阜新市,地表水资源量为22.87亿立方米。
出入境入海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首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2022年全省入境水量92.03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38亿立方米。我省出境河流包含流出到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青龙河、老哈河、东辽河和辉发河。我省入海河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及滨海诸河等。2022年出省境及入海水量为384.8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11.27亿立方米。其间,出省境水量为6.0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96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378.8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9.31亿立方米。
大型水库蓄水量 2022年,全省29座大型水库年底蓄水总量75.2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少4.46亿立方米。其间省属九大水库年底蓄水总量48.68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少2.09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 是指地下饱满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2022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54.3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9%。其间,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87.07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70.98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核算量3.71亿立方米。
地下水动态 2022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整体呈弱上涨的趋势,相对上年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存储量添加3.54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上升区(上升超越0.5米)面积为4794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均匀上升1.29米,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17.5%,存储量添加3.59亿立方米,首要散布于沈阳市区的部分区域、新民中部、铁岭的铁岭县、调兵山市、昌图北部,锦州的凌海市;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区(升降在0.5米以内)面积为22343平方公里,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81.6%,存储量添加0.05亿立方米,首要散布于三个区域:一是辽宁中部平原,面积为20875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均匀上升0.01米,存储量添加0.12亿立方米,散布于中部平原区各市的大部分区域;二是沿渤海西部诸河平原,面积为818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均匀下降0.16米,存储量削减0.06亿立方米;三是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平原,面积为650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均匀下降0.02米,存储量削减0.01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下降区(下下降过0.5米以下)面积为244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均匀下降0.71米,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0.9%,存储量削减0.1亿立方米,首要散布于沈阳的沈北新区中部、康平县南部、铁岭的铁岭县南部、昌图东部,锦州的凌海市北部,盘锦的盘山县,鞍山的海城南部、台安县的中部。
海侵区 2022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504.43平方公里。其间,大连市309.01平方公里,锦州市104.74平方公里,营口市56.52平方公里,葫芦岛市34.16平方公里。全省比上年削减128.97平方公里。
水资源总量 指当地降水构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2022年全省水资源总量561.7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69.0%。
按流域剖析,12个流域三级区,有1个流域的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均匀值少,有11个流域的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均匀值多。比多年均匀值少30%以上的流域为滦河山区,水资源总量为1.1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水资源总量为1.05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0%-50%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水资源总量为125.1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流域为太子河,水资源总量为56.31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60%-70%的流域为浑河及大辽河干流,水资源总量为58.87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70%-8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水资源总量为50.9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0%-110%的流域为饱满以上,水资源总量为2.7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20%-13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水资源总量为90.29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70%-18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下,水资源总量为47.17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0%以上的流域为东辽河,水资源总量为1.95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剖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水资源总量均大于多年均匀值。比多年均匀值多10%-20%的为葫芦岛市和朝阳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1.09亿立方米和15.9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30%-40%的为本溪市,水资源总量为46.18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40%-50%的为丹东市和辽阳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20.38亿立方米和16.95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50%-60%的为鞍山市,水资源总量为43.6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60%-70%的为营口市和抚顺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6.72亿立方米和53.4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90%-100%的为大连市,水资源总量为60.42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00%-110%的为沈阳市和铁岭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9.16亿立方米和52.07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20%-130%的为锦州市,水资源总量为28.5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170%-180%的为盘锦市,水资源总量为9.23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匀值多200%以上的为阜新市,水资源总量为28.02亿立方米。(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为取用水户供给的包含输水丢失在内的水量之和。2022年全省总供水量125.97亿立方米,其间地表水源供水量73.83亿立方米,占58.6%;地下水源供水量44.97亿立方米,占35.7%;其他水源供水量7.17亿立方米,占5.7%。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31.7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20.19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21.8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量44.65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供水量0.32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6.24亿立方米,海水淡化供水量0.81亿立方米,矿坑水利用量0.12亿立方米。
用水量 2022年全省总用水量125.97亿立方米,其间居民生活用水量18.39亿立方米,占14.6%;出产用水量98.17亿立方米,占77.9%;河道外生态环境补水量9.41亿立方米,占7.5%。居民生活用水量中,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3.38亿立方米,乡村居民生活用水量5.01亿立方米。出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75.15亿立方米,其间犁地灌溉用水量66.01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9.14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15.64亿立方米,其间工业用水量15.01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量0.63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7.38亿立方米。
耗水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经过蒸腾蒸腾、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家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饱满含水层的水量。2022年全省耗水量85.23亿立方米,归纳耗水率68%。其间犁地灌溉耗水量49.29亿立方米,耗水率75%;林牧渔畜耗水量8.34亿立方米,耗水率91%;工业耗水量7.98亿立方米,耗水率53%;乡镇公共耗水量3.16亿立方米,耗水率39%;乡镇居民生活耗水量3.47亿立方米,耗水率26%;乡村居民生活耗水量4.66亿立方米,耗水率93%;生态与环境耗水量8.33亿立方米,耗水率89%。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