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非流动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逐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关于推进园区项目审批集约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 (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文旅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暨全域海绵化水润阜新总体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期,《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71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下发,现对《方案》做如下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70号)精神,理顺农业用水价格,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近期市政府组织制定出台了《阜新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提升粮食生产能力、节水增效和农民增收,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明晰水权、定额管理为前提,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创新水价机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全方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方案》确定的总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以合理配置水资源、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完善水价管理体制和取用水监督管理体系,以价格杠杆推动节约用水,群众节水意识得到明显增强,逐步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供需平衡,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同时,根据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原则,按水库灌区、水田井灌区和旱作井灌区分别确定发展目标。
水库灌区计划用8年左右的时间,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完成灌溉计量设施配套,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推广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技术,完成干支渠系改造,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
水田井灌区计划用8—10年的时间,农业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基本完成灌溉计量设施配套,差别水价、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推广低压管道输水节水灌溉技术,基本完成渠系改造。控制地下水过度开采,用水效率和效益得到提升。
旱作井灌区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农业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逐步完成灌溉计量设施配套,差别水价普遍实行。因地制宜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药一体化集成发展,逐步推行精准灌溉。严控地下水过度开采,逐步实现采补平衡,用水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
为实现以上描述的目标,《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在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方面,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拓宽投入渠道。通过价格主导、产权保障、财政引导,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二是明晰初始水权。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区域与流域相结合,明晰农业初始水权。三是鼓励水权流转。将用水总量作为刚性约束,建立交易灵活、管理精细的水权管理制度。四是加强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加快完善供水计量体系,提高供水计量的透明度和精准度。五是强化供需管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中小微并举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微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集成发展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六是完善终端管理。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的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七是深化行业改革。巩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果,继续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离。水行政主任部门依法行政,水管单位逐步向企业过渡,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
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提出了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分级制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水源工程与灌溉单位分开管理的供水价格应分别核算,原水价格按照水源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确定;灌区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工程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协商定价,具体方式由各县区自行确定。二是合理确定水价。考虑供水成本变化、增产增效情况、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水价。三是推行差别水价。根据不一样的地区水资源状况、水管单位运作情况和用水户承担接受的能力等实际,区分不同作物、水源和灌溉方式实行差别水价。四是适时调整水价。在保障投资者合理收益、促进水资源合理规划利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水价。五是加强成本控制。水管单位要加大水管体制改革力度,通过合理定编、科学设岗、节能降耗、细化管理等措施,降低供水成本,加强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完整成本公开制度。六是完善成本监审。各级价格行政主任部门会同水行政主任部门加强供水成本核算监管,强化供水成本监督,约束供水成本不合理增长。政府定价的,实行成本监审,严格定价程序。
在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同时,统筹各类资金,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
《方案》第五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4条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四是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