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节约用水条例》发布将为全力发展节水产业带来新契机。”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表示,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研发技术、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逐步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形成节水型社会生活方式,提升绿色制造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基本水情。近年来,通过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我国用水效率大幅度的提高,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加强完善,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提升,节水产业不断壮大,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数据显示,与2014年相比,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增长近一倍的情况下,用水总量总体稳定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1.7%、55.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30提升到0.576;非常规水利用量扩大到211亿立方米。
“应当看到,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用水粗放、浪费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监督力度仍需加强。”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表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客观要求。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条例》从建立节水机制、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和监督等方面提出52条举措,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
在建立节水机制方面,《条例》提到,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在加强用水管理方面,编制节水规划,制定用水定额,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对重点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等。其中,水效标识制度作为我国节水管理方式的重要创新需要我们来关注。《条例》指出,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
水效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用水产品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提升我国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互认的重要抓手。2018年以来,我国已陆续发布4批水效标识实施目录,水效标识设备备案企业目前超过1.1万家,备案产品型号达到11万多件,节水型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
“当前,设备更新改造和重点产品以旧换新正在推进,水效标识是节水领域实施上述行动的重要依据。”牛波表示,从供给端看,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技术升级,对节水产品水效提升效果非常明显;从消费端看,能够提升消费者节水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节水氛围。
在完善节水措施方面,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发展节水灌溉等;要求工业公司使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等。
在强化保障和监督方面,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开展节水交易,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等。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入手,确保《条例》各种规定制度落地见效。持续抓好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国节水规划、用水定额、节水统计调查、发展节水产业、金融支持节水等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推动全社会节水,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从取、供、用、排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经济日报记者 纪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