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省水利厅发布规划以上取用水量规范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取水在线计量是取用水办理重要基础性作业,是提高水资源办理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此前,关于取水在线计量装置职责主体、装置规划等要求的法规不完善,取水在线年国务院出台《地下水办理法令》,清晰单位和个人取用地下水量到达取水规划以上的,应当装置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备,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办理权限的水行政主任部分,取水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拟定、发布。

  因为《地下水办理法令》只适用于取用地下水的景象,关于取用地表水的在线年我省修订《福建省水资源法令》,对相关准则加强完善,清晰取用水量到达规划以上的取用水单位,应当装置取用水在线计量设备,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数据接纳渠道,取用水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依法拟定发布并存案。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办理法令》和《福建省水资源法令》,完善取水计量办理准则,省水利厅拟定了《福建省规划以上取用水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地表水:年答应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含本数)非农业灌溉及非水力发电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