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6 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深圳市东部水源办理中心请求的东清输水工程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选址用地规划规划条件现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务会审议并原则经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法令》《深圳市城市规划法令》和《深圳根本生态控制线办理规则》等相关规则,现对选址用地规划规划条件及根本生态控制线占用状况公示如下:
选址用地坐落龙岗区坪地大街年丰社区,坪梓路以北,深惠高速以东,用地面积346平方米,坐落法定图则未掩盖区域。
(三)建造内容:结合井、检修通道延伸段(含检修闸),详细尺度以有关部门批复的规划的详细计划为准。
(四)总体布局: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原则》(以下简称《深标》)要求,建造用地范围内的市政设备不该跨越用地红线。
(六)补白:1.本项目为构筑物,包括结合井、检修通道延伸段(含检修闸),不触及规则建筑面积及规则容积率;2.在规划及施工阶段需满意安全要求。
(九)防灾减灾:用地坐落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并依据危险性评价陈述的定论采纳对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项目选址用地悉数坐落根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依据《深圳市根本生态控制线办理规则》,本项目归于市政公用设备,契合生态线准入项目类型。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定见或主张,请使用实在名字及有用联系方式将定见经过邮递或电子邮件反应:
邮递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大街行政路2号建造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徐工;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定见搜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定见发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定见搜集+名字(或公司名称)”格局填写。
大众定见咨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办理局将按相关规则对大众定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附件:东清输水工程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建造项目选址用地占用根本生态控制线阐明及规划规划条件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