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新闻中心
近期,由山西省水利厅安排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修订完结《山西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通过现场调研、数据搜集剖析、征求意见、专家检查等环节,由山西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并以2020年第11号公告发布。
山西之长在于煤,之短在于水。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381立方米,归于水资源缺少程度最严峻的省份之一。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拟定和完善节水规范定额系统,是加强用水监管,完成节水优先的重要标尺和手法。山西此前履行的《山西省用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DB14/T 1049.1~2015)是2015年6月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区域规范。依照最严厉水资源管理准则查核和完善用水定额规范系统的要求,加速修订 《山西省用水定额》,对推进执行 《国家节水举动计划》,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含义严重。
新发布的 《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拟定或修订了全省四大分区的栽培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用水定额。栽培业包含全省14类首要农作物的用水定额,一起增加了作物单次最大净灌溉水量。修订后的农业用水定额关于优化山西水资源装备、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准则、推进农业节约用水、进步用水功率、促进农业栽培结构调整具有极端严重指导作用,有利于山西节水型社会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