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详解(2)有轨电车交通系统(TramLRT)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杏彩app客户端下载

  【有轨电车交通系统(Tram&LRT】:采用铰接式或模块化、电力牵引的电车车辆,轴重在10-12吨,以轨道承载或导向,多种路权方式,以地面线路为主(也可依据需求局部高架或地下),单向客运能力每小时在6000-12000人的中低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简称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诞生于19世纪80年代的欧洲。中国大陆最早的有轨电车交通系统1899年出现在北京,连接郊区马家堡火车站与永定门。20世纪初,有轨电车作为现代化的交通方式得以迅速发展,从人口10万左右的小城市到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都在发展有轨电车,包括欧洲、北美、亚洲等国家在内,几乎世界上每一个大城市里都拥有有轨电车系统,我国的北京、天津、上海、长春、大连、香港等诸多城市也相继引入有轨电车。20世纪中叶,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有轨电车受到冲击,特别是中国大城市陆续拆除了有轨电车。20世纪70年代出现全球性石油危机和环境问题,由于以汽车为主的交通体系对石油资源的过分依赖、产生严重的空气污染,迫使人们开始重新评价有轨电车在城市交通的作用,有轨电车率先在欧洲复兴,这得益于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和技术的慢慢的提升。通过工程技术改造、管理形式的变革和采用新型车辆的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其客运量、安全性、工作速度等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技术升级使有轨电车系统获得了全面的提升。2013年8月,沈阳浑南新区有轨电车项目建成通车,是我国首个一次性开通成网运营的有轨电车项目,开启了我国有轨电车的建设热潮。

  但我国业内对于有轨电车的定义一直不清晰,认识也不统一。本详解针对目前全国规划及在建的有轨电车系统,意在阐述清楚其技术特征,并与国际接轨。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CJJ/T119-2008)将公共交通分为常规公交(1.0万人次/h)、中运量公交(1-3万人次/h)和大运量公交(3万人次/h),地铁与轻轨属大中运量公共给交通系统,本标准未提到有轨电车。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4-2007)将有轨电车定义为低运量(0.6~1.0万人次/h)轨道交通系统,适用于街面(独立路权)或高架,平均旅行速度15~25km/h。该标准目前正在修编。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未对有轨电车系统的技术特征进行描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833-2012)定义的有轨电车(tram)为与道路上其他交通方式共享路权的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线路通常设在地面,单向客运能力小于每小时1万人次。而将轻轨交通(lightrailtransit)定义为在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线路上运行的中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线路通常设于地面或高架桥上,也可延伸至地下结构内,单向客运能力为每小时(1~3)万人次。

  现代有轨电车的概念首次在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现代有轨电车系统研究与实践》一书中提出,认为包含两种方式,一是在大部分路段拥有分离路权的中运量系统,二是在街面与其它车辆混行但采用现代化大容量铰接车辆的低运量系统。这一概念在随后得到业内人士响应,以至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成立的专业委员会名称也为现代有轨电车分会。2017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轨道交通建设专业委员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现代有轨电车工程技术指南》也沿用了这个概念。2018年,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有轨电车概论》,认为经过路权、车辆等方面的技术升级,并辅以交通信号优先、交通一体化、城市景观综合设计等理念的实施,目前的有轨电车系统较传统的有轨电车在运能、速度、安全、环保、人性化等方面均有了较大提升,本书有轨电车与现代有轨电车是同一概念。

  国际公共交通联合会(UITP)于1978年将新型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名称确定为LightRailTransit,缩写为LRT。其定义为:一种电气化的轨道交通,车辆轴重(10-12吨)比铁路或地铁轻,与其他街面交通方式混行或部分享有专用路权的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同时UITP对轨道交通的分类以路权为标准,将完全混行定义为TRAM(线%路权的定义为LRT(线%独立路权定义为METRO(线),据此给出了各系统的技术特性。

  美国公共交通协会(APTA)对LRT的定义是:一种相对于重轨而言运能较低的电气化轨道交通模式,能够正常的使用独立的路权或与其他交通方式共享路权,使用高站台或低站台上下客,使用多节或单节车辆组成的列车。UITP和APTA所说的LRT与我们所说的现代有轨电车技术特征一致。

  我们国内目前规划和在建的有轨电车系统的技术特征与国际上LRT系统一致,即:采用铰接式或模块化、电力牵引的电车车辆,轴重在10-12吨,以轨道承载或导向,多种路权方式,以地面线路为主,也可依据需求局部高架或地下,采用人工瞭望驾驶、公交化运营模式,单向客运能力每小时在6000-12000人的中低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其功能定位一是作为特大城市、大城市大运量轨道交通的补充,外围新区作为轨道交通的延伸兼及新区内部的骨干交通;二是作为中小城市的骨干公交网络;三是作为特色旅游公交线路。因在国家标准术语里没有现代有轨电车这种带修饰词的术语,因此目前业内均称其为有轨电车。对于英文表述,为便于与国际接轨,采用与UITP一致,即传统有轨电车等同于TRAM;现代有轨电车等同于LRT。

  进入新世纪以来,有轨电车在全球范围内呈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趋势,根据UITP统计数据,五大洲内至少有108个城市在此期间内开通市内首条有轨电车线个城市,开通有轨电车的线个城市、29条有轨电车线路投入运营,运营总里程417.07公里(工程长度366.9公里),近6年来中国内地有轨电车运营里程由2013年103公里增长到2019年的417公里,运营里程翻了4倍,我国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正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