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杏彩app客户端下载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的决策部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战胜历史罕见的严重干旱和局部山洪灾害,克服能源紧缺、资金紧张、通胀压力增大等不利影响,大力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万亿元左右(预计数,下同),增长13%左右;财政总收入2460.7亿元,增长31%;城镇和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8844元和6563元,分别增长13.8%和16.7%。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达到1.14万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00亿元,增长17.8%;进出口总额186亿美元,增长27%。支撑发展的条件不断改善,黄花国际机场新航站楼投入运行,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2公里,改造建设干线公里;基本完成列入国家新编规划的1070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电力装机242万千瓦;新建、改造农网线公里;长炼原油改造和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全面投产,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建设、洞庭湖治理加快推进。
(二)经济运行保障有力有效。努力保障能源供应。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加强省外能源调度,实施“气化湖南”工程,出台调煤保电、电价调整等一系列“迎峰度全年”措施,基本保障了全社会1293亿千瓦时的用电需求。千方百计稳定物价。坚决执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生产、供应、流通、降低费用等环节,采取一定的措施遏制物价上涨,全年消费价格涨幅回落至5.5%。积极筹措发展资金。争取国家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亿元、批准发行企业债券77.5亿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努力扩大信贷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10家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货币、长期资金市场实现融资2800亿元左右。加大省内资源供给。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基本得到保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治理河道采砂,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地质找矿取得重大成果。
(三)转方式调结构深入推动。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快。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7950亿元,增长19.5%,其中高技术产业增长32%;“四千工程”建设加快,电子信息产业成为新的千亿产业,岳阳石油化工产业集群进入千亿集群行列;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达到10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22%。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平台落户湖南,取得800多项科技成果和16000多件授权专利,百亩超级杂交稻试验田平均亩产926公斤。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实现增产18亿斤;农产品加工业完成销售收入3900亿元,增长21.9%;“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全面启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行业保持较快发展,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实现旅游总收入1780亿元,增长25%。投资结构明显改善。非国有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改造投资分别增长32%和35%,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速回落1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的55%左右。区域经济发展呈现新格局。环长株潭城市群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0%以上;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37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
(四)两型社会建设进展加快。长株潭试验区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第二阶段改革建设加快推进。争取国家布局实施50多项改革试点,出台两型社区、两型园区等6大两型标准体系;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株冶、泰格林纸、湘钢成为国家第一批两型企业创建试点。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113家企业列入国家关闭小企业计划,全省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9%;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纳入国家试点;污染减排的目标考核、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进一步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进展顺利,完成退耕还林94.2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01%。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出台实施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着力推进国企改革扫尾攻坚,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新增15个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首家法人保险机构吉祥人寿获批筹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和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流转突破1000万亩。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际利用外资61亿美元、到位内资2086亿元;新引进富士康等8家世界500强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分别增长50%和51%;成功举办“欧洽周”、“走进东盟-湖南周”、“港澳行”、“粤港项目对接”、第七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等经贸活动。武广高铁湖南段运行平稳、安全有序;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次继续保持中部领先。
(六)文化建设取得新成绩。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完成市(州)、县(市、区)本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和电影公司改革全面启动;省广电实现局台分设、管办分离,基本完成广电网络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省博物馆改扩建等标志性工程开工,完成县乡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建成农家书屋19818个,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广电覆盖率达96%。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电广传媒、中南传媒跻身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文化交流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第二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以锦绣潇湘为主题的湖南特色物品,随神舟八号遨游太空,充分展示了湖湘神韵。
(七)民生工作力度加大。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2274.3亿元,增长30.9%。9个方面3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96个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46.6万套,基本建成22.7万套,超额完成中央下达的年度任务。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入住11.4万户,启动农村危桥改造,解决31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城乡低保补差和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就业不断扩大,城镇就业新增7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31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专项整治。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实施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增强,高校办学水平提高。爱国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卓有成效,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升。
(八)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加强。以建党90周年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长沙、常德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积极参与“迎接党代会,迈向新征程”三问活动。主动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监督与支持省政府工作,主动听取各界人士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依法执行省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采纳各派省委、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湖南发展环境”专题调研成果。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13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95件,办结率均为100%。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深入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出台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初步形成“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立法工作不断加强,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7件,出台省政府规章9件。基层民主建设深入推进,完成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三年“难点村”治理任务。扎实推进厂务、村(居)务公开。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民情民意表达渠道更加畅通,办理“省长信箱”网民来信3592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逐步完善,件稳妥处置,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各类犯罪得到有力打击。
(九)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督信息反馈网络体系和评价机制。全面规范权力运行,69个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704项;开展第十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203项,精简率35.6%;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投入使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不断深化。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强化审计监督,资金运行更加规范。出台50项重大民生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目录,省直单位公用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保持零增长。精简和规范节会活动取得成效,累计压减全省性节会、活动、论坛36次。规范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对省直相关单位的资产实行统一处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行政监察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民族、宗教、对台、外侨、贸促、工商、质监、检验检疫、计生、人防、参事、文史、地方志、档案、供销、移民、残疾人、老龄、地震、气象、测绘、保密、红十字会、知识产权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进步。
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新成效。国防动员进一步夯实,驻湘人民、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积极支持“四化两型”建设,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活动,军政军民关系和谐融洽。
各位代表,“十二五”的良好开局,来之不易。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创造性地贯彻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准确把握湖南发展不充分、不全面、不持续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大经济总量,提高人均均量,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努力探索湖南特色的科学发展路子;必须注重统筹兼顾,在复杂形势中保持清醒头脑,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主动应对,积极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因素,打好保增长、保运行、保民生、保稳定的“组合拳”;必须忠实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努力在政策、资金配套等方面创造条件,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结果;是省委统揽全局,周密部署,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和企业家,向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湘人民和武警部队指战员、政法干警,向中央驻湘单位,向关心支持湖南改革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增长和管理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资源、环境的制约日趋突出,需要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力度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三是价格总水平仍在高位,通胀压力依然较大,需要更科学地处理保增长与防通胀的关系。四是城乡、地区及不同行业间的发展差距还较大,统筹协调的难度仍然不小,需要加快建立完善生产要素合理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贫困面较大,需要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六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加快,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七是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省第十次党代会,吹响了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和两型社会的号角。我们要更加主动作为,更加勤奋工作,努力把省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转化为美好现实。
当前,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层出不穷。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十分复杂严峻。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尚未见底,全球流动性泛滥,国际市场低迷,能源资源供给将长期偏紧,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增多,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明显加大。但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和平、发展、合作,是人心所向;调整、变革、转型,是大势所趋。我们要紧紧抓住国际格局大变化大调整加速、生产要素重组和流动加快的有利时机,促进外需与内需协调拉动经济增长。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正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国家更加注重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把更大力量放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发展实体经济上,促进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我们要充分把握外部需求下降形成的倒逼机制,努力在抢占转方式调结构制高点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从省内看,我省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阶段。环长株潭、湘南、大湘西三大区域经济板块,相继进入国家战略层面,构成支撑我省发展的三大支点。我们一定要在困难面前坚定信心,在挑战面前经受考验,紧紧抓住三大区域经济板块全部获得国家支持的重大历史机遇,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高举科学发展旗帜,稳中求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保稳定,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努力促进经济总量、人均均量、运行质量同步提升,加快建设“四化两型”,加快建设全面小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0%、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7‰。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扩大内需,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创新,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创新创造、坚持城乡统筹、坚持民生优先、坚持依法行政。
拓宽资金供应渠道。以重点在建、续建、民生、“三农”项目,以及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载体,争取国家支持。建立稳定的政府投资增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争引进外资70亿美元、内资24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力争新增贷款2000亿元左右。支持更多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扩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及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融资规模。吸引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两金”入湘,积极筹建吉祥人寿。发挥各类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的作用。
增强资源供给能力。力争满足全社会1440亿千瓦时用电需求,省内电煤供给达到2000万吨,省外调入电煤2000万吨。能源方面:提高自身保障能力,推动全省能源资源整合,加快能源保障主平台建设。拓宽能源入湘渠道,建设城陵矶煤运基地,开辟电煤运输新通道,支持省内大型煤炭企业开发省外煤炭资源;加大省外购电力度,加快甘肃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大型中央能源企业,加快“气化湖南”工程建设,加快筹建与神华集团合作共建的煤炭储备(中转)基地、电力及其它相关产业项目。矿产资源方面:狠抓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健全和落实总量控制、准入退出、矿权出让、市场监管等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科学开发、规模开发、绿色开发,支持境外风险勘探。土地供应方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先保障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加强省内用地调控,继续推行差别化用地,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严格规范城乡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定额标准控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处置。加快摸底清查,着手开展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的资产摸底。依法依规使用,制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收益分配等制度和办法。加快盘活步伐,推行并购重组,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强化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规范处置行为,严防隐藏、私分国有资产,严防坐支、挪用资产收益,严防资产浪费和流失。
强化人才保障。依托重大科研、工程、产业项目,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促进引才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带动特色学科建设的人才。高效配置使用人才,打破地域、行业限制,改革户籍、档案等管理制度,创造人才有序流动的条件,促进各类人才流向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人才服务工作,营造人才茁壮成长、才尽其用、纷至沓来的良好环境。
促进工业转型创新发展。抓住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两个重要环节,力争完成技改投资5000亿元。加快实施广汽菲亚特轿车、蓝思科技显示屏功能玻璃面板扩建、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技改项目,引导资源、技术等要素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有市场、有规模、有效益,人民群众能从中得到实惠的传统优势产业集聚。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培育一批覆盖面广、技术不断升级的产业集群。大力实施“四千工程”,加快先进储能材料、现代中药等重点行业的产业链整合,继续做强做大装备制造、有色、食品、石化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长沙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以及娄底薄板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株洲电力机车、轨道车辆及通用航空,湘潭风力发电,衡阳输变电成套装备等产业集群。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的产品研发力度,支持有订单、效益好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发展,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分工协作的产业园区体系。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节能环保等有一定基础、有比较优势、有可能率先突破的领域先行发展。重点推进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机制灵活的优势企业,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对接、互动与融合,处理好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大力挖掘工业吸纳就业的潜力,让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增强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出台实施《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力量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和重大项目,在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网络、创新药物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整合重点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资源,促进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自主研发、自主制造,推动湖南制造加快向湖南创造转变;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产业化、工程化应用,促进国防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建设一批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基地,形成以创新增效益、以效益促创新的良性循环。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县(市)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创新投融资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和科研成果保护、评价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长株潭和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强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加快数字湖南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向经济社会生活全方位渗透,加快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产品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壮大新型工业化主体。鼓励省内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龙头企业,支持华菱集团、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湖南有色等企业向千亿企业迈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完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定向采购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销售、融资、用工等方面的困难。不断壮大企业家队伍,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稳定的“三农”投入增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快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全面改造中低产田。重点抓好53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7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和沟渠疏浚。继续实施新增46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全力落实水稻“扩双增面”,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扶持蔬菜、生猪生产,建设城镇专用菜地和蔬菜产业化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棉麻丝、果茶、家禽、水产、竹木、油料、草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互补平衡的产业格局。坚持产业化、市场化,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推行“农户+基地+企业”的模式,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等工程,培育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机制。坚持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推行标准化种养和订单生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比较效益高的知名品牌。培育外接市场、内联农户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和经纪人。
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加强技术研发和攻关。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和省市县三级种子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实施科技入户和科教兴村计划,多层次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等公共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完成全省乡村布局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电网、通讯、信息、沼气、环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公路通畅工程。大力推广攸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建设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加快养殖业粪污排泄整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创建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和绿色村庄。实施“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全面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落实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继续将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积极开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协调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抓好24个少数民族县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努力为全国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探索经验。明确扶贫目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加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劳动力素质、完善社保体系,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实施精细化扶贫,抓好以工代赈,把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每一个户头,今年帮扶贫困农民80万人。深化“万企联村共同发展”行动,促进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挖掘种养业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就业、创业和创收能力,引导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力争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
推进长株潭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及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市场运作、要素聚集等方面积累经验。加快构建两型产业体系,实施以两型产业振兴为主导的八大工程,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节能减排全覆盖、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示范、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三网融合”,促进产业高新化、集约化、清洁化和循环化。推行两型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开展两型示范工程项目、两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排污权交易,开展绿色保险试点和生态补偿工作。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消费政策,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群众自觉融入“两型”,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排放行业的增长。狠抓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降低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汨罗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长沙(浏阳、宁乡)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衡阳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健全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科技支撑和统计监测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启动绿色湖南建设,以“一湖四水”为重点,加强森林、水系、湿地及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脆弱区的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生态文明村、生态居住小区等创建活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快速推进“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建设。以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郴州有色采选冶集中地区、娄底锡矿山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水污染综合整治。抓紧出台湘江流域管理规划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河道采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推动城市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完善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稳定森林覆盖率。建立健全严密的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执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省际边界经济重镇、城关镇和中心镇差异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兼顾眼前和长远,统筹建设地面和地下设施,注重培育城市品格和城市文化。加快中小城镇扩容提质,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抓好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重视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生活问题,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就业、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修编城乡一体的县城总体规划、县域村镇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促进农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种粮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充分挖掘各功能区的发展潜力。科学规划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发展、交通互联成网、环境同步治理。加快湘南地区开放步伐,编制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全力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升能源、信息、通关等保障能力,加快现有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加工贸易的集聚区、转型发展的试验区。推动大湘西地区绿色发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融合,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路子。支持老、少、边、穷、库区发展。
支持县域和非公经济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规律,引导各地扬长避短,发展符合自身实际、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主导产业。强化配套发展,围绕县域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不断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政策扶持,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引导和鼓励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县域流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冲刺全国百强和中部百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充分竞争,凡是政策和法律不禁止的领域,都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保护和服务。
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保重大在建、续建项目,保重大民生工程,保重大基础设施以及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三农”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三个一”行动计划,以项目支撑“四化两型”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39万亿元。一是加大产业投入。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抓好重大技改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争取建成通车1000公里。水运,重点推进湘江高等级航道、城陵矶新港、霞凝港、蒿子港等项目的建设,加快湘江土谷塘枢纽、湘江长沙枢纽建设。铁路,重点推进杭长、长昆客运专线建设,争取完成湘桂线扩能改造,加快推进石长、娄邵、衡茶吉建设。民航,主要实施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综合配套服务区及支线机场改扩建项目。电力,力争邵阳宝庆电厂2号机组、白市电站及5个生物质电站、4个风电项目投产发电,新增电力装机150万千瓦左右;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加快推进大唐株洲煤电一体化项目、省主网输电网架及县城电网改造项目,加快华电常德电厂、荆门至长沙交流特高压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桃花江核电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城建,重点推进长沙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各市州城市主干道、城市供水等设施。信息,加快局域传感网络和云计算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三是加大民生、生态环保和水利投入。民生,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新开工38.77万套,竣工15.15万套。生态环保,重点推进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设,以南岭、雪峰、武陵、罗霄山脉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建设,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水利,加强“一湖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推进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全面启动新一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
积极扩大居民消费。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消费安全工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培育文化、旅游、信息等消费热点,扩大汽车消费,拓展服务类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开展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家电、摩托车下乡,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进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工业设计平台,建设物联网、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服务平台,加快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把长沙打造成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和文化中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全面提升商贸流通、邮政快递、餐饮住宿、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促进湘菜、湘绣、湘瓷、湘米、湘茶联动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打响“湘”字品牌。继续发展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湘江旅游经济带、大湘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推进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和监管,推进旅游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企改革扫尾工作,全面完成国企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快省属国企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上市,稳妥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试点。
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实施加快水利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抓好长沙和湘潭城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湘江流域综合管理、水功能区管理。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群众参与的水利投融资体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机制,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用水定额管理、城市水价、农业水价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等改革。
深化财政、税收等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对重大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改革、小微型企业减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优化乡镇机构设置,落实乡镇编制实名制,积极稳妥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完善公务员选用和管理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投资运行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向民生倾斜。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稳步发展公司,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建设大宗优势商品期货交割库,做大做优湖南本土期货公司。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征信系统的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力争外贸进出口增长18%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以上。扩大出口规模,重点扶持骨干外贸企业,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多元化拓展出口市场,巩固发展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东盟、南亚等新兴市场。优化外贸结构,扩大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大能源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力度。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长沙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一批国家级软件出口、数据处理、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服务外包基地,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突出抓好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和长沙临空产业区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和口岸国际物流园建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坚持理性招商、诚信招商、勤俭招商,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重点支持建设越南、泰国和老挝等境外工业园;发挥“建筑湘军”、工程机械和杂交水稻优势,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建立健全“走出去”风险防范机制和服务体系,尽可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办好第七届中部博览会。推进对口支援协作,做好、援疆工作。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同步发展,进一步扩大湖湘文化影响力。统筹城乡文化事业发展,整合城乡公共文化资源,生产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举办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增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加快省博物馆、图书馆改扩建和美术馆建设,继续推进文化惠民、“演艺惠民,送戏下乡”工程和“三湘读书月”活动。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以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人文资源,加强宁远舜帝陵、常德城头山、唐代长沙窑、湘西土家族老司城等遗址公园和洪江古商城的保护与建设。鼓励文化艺术精品创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借助科技手段和资本市场,促进文化与工业、旅游、体育等的融合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扶持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和湘绣、艺术陶瓷、工艺美术等产业园建设;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动漫、广电、出版、演艺等有优势的文化产业;壮大文化龙头企业,支持华声在线等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基本完成97个国有文艺院团和123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改制任务;支持省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规范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教育强省建设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加强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抓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和“特岗”教师招聘。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落实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的目标。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抓好校车安全整顿,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营。
统筹发展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控制,落实免疫规划,重点抓好消除麻疹和防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等工作;扩大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免费救治范围,为2.5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手术治疗,对所有新出生唇腭裂患者实施救治,抢救性康复2000名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慢性病干预和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加生信息化建设,抓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卡的试点工作。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化出生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备战2012年奥运会、残奥会和第12届全运会,发展壮大体育产业。发展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健全企事业单位统计名录库,全面实施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实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继续做好地震、气象、档案、文史、红十字会等工作。
把扩大就业放在优先位置。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覆盖城乡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发挥重大工程和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就业信息服务和培训指导,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监察执法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240元补助标准。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新农合参合农民就医即时结报率达到100%。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大医保”信息系统全省联网,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对县以下各类社保机构的整合归并,开展网上经办服务试点。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完善各类困难群体解困救助机制,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差和五保供养水平,实现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坚持保进度、保质量、保公平,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分配。
建立调控和稳定物价的长效机制。保障供需平衡,认真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实现农企、农超有效对接。加强农产品储备,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商店等的扶持政策,加强产地预冷、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等设施建设。推进价格惠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强化市场监管,提高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能力,突出抓好医疗、教育、住房等热点民生价费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经常性检测制度,完善省市县一体化农残速测网络体系。
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集中力量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可惠及、可比较的18项实事:建设农村公路600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457座;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广播电视盲村50万户收视问题;新增廉租住房74348套和公共租赁住房93940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和敬老院改扩建200所;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00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比上年增长27%和32%以上;移民避险搬迁安置1万人;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00%全覆盖;完成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2600个;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和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新增通电线个;实现所有乡镇金融机构100%全覆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0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万口;建设农家书屋9400个。
深入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积极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利益调整法治化、公共资源配置法治化。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其法律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主动听取、采纳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做好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加强政府立法,推进“六五”普法。发挥省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参事室的作用。
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四有一化”建设,深化城市和谐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扶、集中收治模式和联动管控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建立完善互联网动态管控、信息巡查、舆情监测机制,健全网络民意采集、沟通、引导机制。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启动筹建中央救灾物资长沙储备库,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整合检验检测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加强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非法采砂、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完善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件预防处置机制,坚持和完善“三调联动”,发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调解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畅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构建就地解决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一站式”工作平台。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平台和社会治安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形成高效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推进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路子。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高标准做好兵员征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军队、复员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认真依法履责。深入实施行政程序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政府服务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努力提供更加规范有序、更加高效便民、更加公开透明的服务。依法调整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快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推行决策公开、审批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
(二)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政府绩效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位。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和问题。持之以恒地改善发展环境,坚决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一切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论坛、节会和各类表彰活动,减少各种检查评比,继续清理压缩大型体育赛事等的场馆建设,快速推进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形式好看、效果不佳的事情坚决不做,讲排场、讲规格的做法坚决破除。
(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从政必须有为,无功就是有过”的理念,始终保持一心为民、忠于职守的正气,不甘人后、奋发进取的志气,攻坚克难、不畏艰险的锐气,积极投身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自觉参与如火如荼的发展实践。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基层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经验,使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强化廉政监察,严惩公权滥用。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兢兢业业。
我们正处于变革与奋进的伟大时代,正满怀豪情地创造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努力把湖南的事情办好,让全省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百城千镇万村”试点工程:以100个左右县级及县以上城市和1000个左右县以下建制镇为依托,按照不同地区城镇辐射能力,确定1万个左右的城镇辐射村,率先推进新农村建设。
2、国家连片特困地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确定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为连片特困地区,与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一起,作为今后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3、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试点:武陵山片区跨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市,共包括71个县(市、区)。我省共有37个县(市、区)属于武陵山片区。其中,31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试点范围。
4、吉祥人寿:2011年7月22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我省筹建“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4日,吉祥人寿进入实质性筹建阶段。至此,我省初步形成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四种基本业态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
5、统计联网直报:利用统一的互联网平台和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从企业开始上报数据,国家和省统计部门直接从系统中抓取基层数据。2011年8月23日,我省正式启动“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
6、三年“难点村”治理任务:2009年,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部署实施三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到2011年底,我省已基本完成814个“难点村”治理。
7、“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一规划”,即《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两规定”,即《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六办法”,即《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8、集合票据:2个以上10个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9、“气化湖南”:主要目标是通过5-10年的努力,采取管道、液化和压缩天然气的方式,向全省县城以上城镇供应天然气。
10、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即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
11、扩双增面: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从而增加全省粮食总播面。
12、攸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肯定的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建设新模式。主要做法是“三结合三转变”,即政府倡导发动与群众主动参与相结合,依靠千家万户保护城乡环境,实现由政府自上而下向群众自发自觉的转变;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相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实现由被动处理向主动开发利用的转变;市场化运作与制度化保障相结合,实行分区包干、分散处理、分级投入、分期考核,实现由运动式推动向常态化运行的转变。
13、“三个一”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或至“十三五”初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万亿元,重点实施100项重大工程,推进1000个重点项目。
14、“新网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简称。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电子商务网络等。
15、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自然界生长繁殖的脊髓灰质炎病毒,可以传染给人类及在人类中传染,引起脊髓灰质炎(即小儿麻痹症)。目前,我国已连续12年实现无脊灰目标,但周边一些国家仍存在脊灰野病毒流行。
16、“四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
17、国家级平台的批复情况:长株潭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发改高投〔2008〕474号)、长株潭城市群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信部〔2011〕177号)、长沙(浏阳、宁乡)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发改办环资〔2011〕1362号)、衡阳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发改办环资〔2011〕1669号)、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发改产业〔2010〕1826号)、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旅函〔2010〕435号)、长沙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办函〔2009〕9号)、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财办建〔2011〕33号)、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计发〔2010〕22号)、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纳入国家试点(2010年5月,财政部、环保部与湖南省政府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