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节水灌溉
根据省水利厅《有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岳阳市水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局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了水利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着力规范水利行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水务工作环境,塑造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形象。现将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总结如下:
根据“雁过拔毛”专项小组督查工作新要求和局党组会议精神,我局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进行了及时作出调整,经调整后由党组书记、局长陈正文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刘利文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今年3月,召开了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相关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及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在资金拨付、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方面开展进一步清理和排查。并利用《岳阳市水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每个季度展开不定期、多种形式的检查。
督查调研促落实。对全市水利系统专项整治采取“一听二看”的方式(即听取被督查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工作进度、主要成效、存在的问趣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查看近年来受理举报问趣情况、查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情况:查看专项整治行动在基层开展情况,查处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调研抽查,走访了平江县、湘阴县、岳阳县等13个县市区水利部门,听取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调查、了解县、市、区水利部门对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情况,并通过抽查和走访的形式,了解专项整治活动在基层推进和落实情况,围绕省、市纪委通报的涉及水利 雁过拔毛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反生,确保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期间,由机关党委与局财务科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我市平江县、湘阴县、汨罗市、屈原区、岳阳县、岳阳楼区、临湘市、云溪区、华容县、君山区等县(市、区)开展了全市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对我市各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省财政下拨、未纳入扶贫统筹整合的水利资金使用情况、省财政下拨纳入扶贫统筹整合的水利资金去向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中用于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全省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已察觉缺陷线日前已察觉缺陷线索尚未办结的案件后续整改情况、监管缺陷情况,完善制度情况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交叉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明显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重点发现以下四个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开展迟缓,大部分县市区2017年度下达的资金拨付比例不到10%。二是整合至精准扶贫专账的资金较多,用途和计划也进行了变更,对这部分资金没有办法进行监管。三是部分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没有办理变更手续,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存在资金支付滞后现象,监理费、检测费等待摊费用比例超概算标准,以及待摊费用列支了在职人员加班工资。四是部分项目的实施没有具体规划计划文件,报账审批不严,工程中有白条入账现象。
我局按照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下级上报的数据来进行审核把关,对不完善、不准确的信息重新填报,将各县市区水利系统督查检查情况全面进行了全民统计汇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将发现的具体问题和线索进行了清查,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逐步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市、区)水务局也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操作讲解,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两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做到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按照实施方案,我们召开了局党组专题会议、水利资金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县市区水利部门和机关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学习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并公布了举报电话,营造工作氛围。我们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将我市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检查情况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局党组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从而使各单位整治工作得到一定效果加强。局派驻纪检组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收到情况反映一定认真核实,察觉缺陷隐患保证及时查处,并实行快查快结快报,力求形成高压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我们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的案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同时,坚持严格责任追究,重申对于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问题不报告、违规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单位,都将严肃追究该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八条典型案例的处理,其中主要为:一是岳阳县甘田乡水务站站长彭卫星虚报冒领、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案。二是岳阳县新墙镇水务站长方永红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工程案。三是汨罗市新市自来水厂贪污案。四是汨罗市汨罗水库管理所财务违规案。五是汨罗市铁山灌区汨罗管理所所长朱克其滥发补贴案。六是湘阴县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案。七是君山区水利局洪水港护岸指挥部主任左军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营利业务案。八是临湘市水务局农饮办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村组协调开支案。
我们虽然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但数量仍然偏少。根本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基层水利部门主体意识不强,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将担子压在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细、走过场,存在应付思想;个别单位存在护短怕丑心理,报送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怕影响部门、单位形象。二是协调推进不够到位。有的单位专项整治责任与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工作推动不快,成效不明显,对案件查办情况掌握和上报不及时,查处的典型问题没有及时收集和通报曝光。三是问题线索核查不够。一些地方执行政策规定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自清自查和交叉检查走过场、不够全面深入,主动察觉缺陷不多,对“零问题”“零报告”的地方和单位没有深入核查。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快速推进整治行动。继续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搜集有关问题线索,汇总分类、分析筛选,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好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分析研究,逐项整改,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线索。始终把察觉缺陷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广泛查找、归集问题线索,并根据案件性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自办或交办。对专项整治行动迟缓、全面自查零问题、零查处、零上报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信访的重要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直接调查核实,对涉及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严肃查处。在抓好问题排查整改的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规章制度,杜绝一边整改老问题、一边犯下新错误。
三是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把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强化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主要领导,察觉缺陷线索不组织人员查处或移送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曝光。四要推动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及时做多元化的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以促“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