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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节水灌溉

产品介绍

  《河南省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10月以来,我省遭遇了严重的秋冬春连旱,麦田表墒普遍不足,部分地区出现了中旱甚至重旱,直接影响2011年的夏粮丰收。同时,部分山丘区出现不同程度的群众饮水困难。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确保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省8000多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三要通过落实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使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少减产;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一)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2010年度中低产改造、2010年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6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提前安排拟建工程建设项目。安排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三)抓好新建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解决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由有关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各级水利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作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做全面排查,察觉缺陷,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在良好运作时的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建设和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增强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7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3万亩。

  (三)解决山丘区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饮水困难,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要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方,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扩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不足以满足灌溉水量需求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提高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四是对能扩大引黄灌溉面积、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引黄灌区引水渠疏通工程,请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0.1亿元由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支持抗旱服务队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开展抗旱设备维修养护,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照“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围绕此次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安排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对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抗旱工作。从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共计77.25亿元,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一)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6.89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2010年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2010年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二)拟建工程资金23.41亿元。包括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1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三)新建工程资金3.2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群众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省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2.2010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9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投资8亿元,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6.2010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项目建设规模81.24万亩。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4亿元。项目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9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1.2011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配套5.08亿元。

  3.2011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4.2011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2010年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四)解决山丘区群众饮水困难。解决山丘区20万人临时性饮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装备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按全省1690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为确保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灌溉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做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由省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完成项目的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省水利厅负责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有关的资料汇总后报省政府。

  省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涉及本部门的抗旱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电子邮箱。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抗旱救灾的核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尽快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企业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各地通报工程进度。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保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做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安全。

  (五)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新闻部门要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赢抗旱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