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警察主动抓拍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5 来源:公告公示

  为标准和加强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次序,防备和削减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和县大队在城区兴和大路与兴昌路十字路口、兴和大路与昌盛路十字路口、阜顺街与昌盛路十字路口、阜顺街与兴通路十字路口、阜顺街与兴达路十字路口,启用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收集取证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公安部《路途交通安全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则》等法令、法规要求,自2023年10月4日起对违反规则驾驭机动车通行进行抓拍,现对以上抓拍设备的地址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3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对闯红灯、逆行、压线、不按导向行进,将依法对违规通行车辆施行相应的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