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公告公示
低保边缘共同生活的亲属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负责低保边缘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有必要进行近亲属备。
低保边缘共同生活的亲属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负责低保边缘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有必要进行近亲属备。
①申请家庭(个人)详细情况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不清晰,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②申请人在申请时未按照实际申报或者曾经有过失信行为,但基本生活确实严重困难的,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出现申请人不授权核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入户调查、对核对疑似情况不说明、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乡镇(街道)可以终止办理程序。
在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内容与真实的情况不一致或调查了解情况不全面的信息线索时,乡镇(街道)要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或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线索内容信息重新核实,根据重新核实后的情况提出拟审核确认意见并再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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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低保边缘家庭申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进行申请,申请材料以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正文!
哈尔滨市执行“一簿证一书表”极简申请模式,申请人员只需携带户口簿、一同生活共同生活的亲属身份证,填写申请及授权书、家庭经济情况信息表。
残疾证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残疾证等级为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人群能申请低保单人保,详见正文!
持有哈尔滨市常住户口的居民,一同生活的共同生活的亲属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能申请低保边缘家庭。
哈尔滨办理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办理不收费,详见正文!
哈尔滨低保申请家庭需要同时符合对应标准,包括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详见正文!
对于一同生活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因残、因病、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具会有扣减,详见正文!
哈尔滨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亲属应当履行积极努力配合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情况的相关手续等义务,详见正文!
哈尔滨低保申请不计入一同生活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等,详见正文!
哈尔滨市办理低保不收取费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该依据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拟确认意见。对合乎条件拟确认同意的申请,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同意
根据哈民政规【2022】3号文件《哈尔滨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
哈尔滨低保可以单独提出申请的人群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等等,详见正文!
【导语】:低保边缘共同生活的亲属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负责低保边缘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有必要进行近亲属备。
低保边缘共同生活的亲属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负责低保边缘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有必要进行近亲属备。
①申请家庭(个人)详细情况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不清晰,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②申请人在申请时未按照实际申报或者曾经有过失信行为,但基本生活确实严重困难的,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出现申请人不授权核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入户调查、对核对疑似情况不说明、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乡镇(街道)可以终止办理程序。
在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内容与真实的情况不一致或调查了解情况不全面的信息线索时,乡镇(街道)要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或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线索内容信息重新核实,根据重新核实后的情况提出拟审核确认意见并再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