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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3 来源:公告公示
7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得悉,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收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局标准(2020年版)的告诉》文件规则,四川政府收购网相关体系信息公告模板已作调整,并正式上线月起,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财政部门等信息发布主体,应当严厉依照财政部《政府收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局标准(2020年版)》格局标准要求录入、发布政府收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加强信息查看核对,保证无误后发布。各级财政部门需做好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