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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公告公示
依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法令》《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辅导规范》等文件规则的规范和村、镇(乡)公示无贰言后,经贵德县应急管理局召局面务会研讨,决议对2023年度遭受洪涝、风暴、雪灾等自然灾害的165户686名受灾大众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合计 14.2688万元。现将受灾户冬春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贰言,请向贵德县应急管理局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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