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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公告公示

  在招招标过程中,经评标后,招标人发布中标提名人公示,公示完毕后发布中标公告。请问中标提名人公示与中标公告的差异在啥当地?各具有哪一些法律效力?

  答复:依据《招标招标法施行法令》第五十四条,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陈述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提名人,公示期不能够少于3日。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对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成果有贰言的,应当在中标提名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贰言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招标活动。

  中标成果公示的性质为告知性公示,即向社会发布中标成果。中标提名人公示与中标成果公示均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效果的准则。两者差异一是向社会揭露有关信息的时刻点不同,前者是在终究成果确认前,后者是终究成果确认后;二是中标提名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能够依法提出贰言,中标成果公示后则不能提出贰言。